当前位置: 来榜家园首页 > 生活资讯 

关于加强岳西县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电动车乱象和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我县文明交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等具体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1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电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非标两轮电动车,指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也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两轮电动车;三轮、四轮载人、载货低速电动车,主要指续驶里程短,方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生产、使用等行为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以“老年代步车”“观光旅游车”等名义擅自上路行驶的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

二、各类电动车规范管理要求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提倡戴头盔保安全。

(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车主应当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或者车管服务站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并戴头盔。

(三)对2021年12月31日前购买且在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发放临时通行证(电子证照)和临时通行标志,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自上牌之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内未取得临时通行标志(标识)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为确保驾驶人和社会公共安全,非标电动车(封闭三四轮电动车除外)驾驶人应熟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戴头盔低速行驶。

过渡期结束后,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全部禁止上道路行驶。对违反规定,过渡期内未取得临时通行证(电子证照)和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的或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驾驶人,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依规处罚。

三、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4月30日,对全县现有非标电动车统一进行登记。各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所有人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登记并申领相关牌证。对2022年4月30日前进行登记的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所有人免费核发相应牌证,逾期不予登记。

四、自2021年12月31日起,全县范围内应当停止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含非标两轮电动车及三轮、四轮载人、载货电动车)。严禁电动车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标识的违法行为。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电动车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所售电动车的属性、使用风险和使用规定,严禁销售中使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经销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整改、作出相应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治理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业务咨询电话:18705565792、0556—5764508

附件:岳西县各乡镇电动车登记上牌点安排表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岳西县各乡镇电动车登记上牌点安排表

来榜新闻早班车   魅力老区   生活信息  生活资讯

猜你喜欢

微信扫描关注来榜家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