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消息近日在网络刷屏。据悉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些网友将这一规定解读成了“禁用个人收/付款码”、“以后付款只能用现金”,因此引起了大范围讨论。但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读。
《通知》如何规范个人收款条码?
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
为此,《通知》提出,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对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要求,以防止不法分子借助个人动态收款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仍然可以为商户提供特约收款条码,只是不能通过个人的收款条码来进行经营性收款。
也就是说,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
《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
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通知》要求收单机构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程序之后,收单机构应当按照商户服务标准提供支付服务,按规定建立商户与收单结算账户等要素信息关联对应关系,这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大商户“二清”等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为了确保个人收款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地、业务平稳过渡,《通知》设置了过渡期,
针对外界关注的该通知是否会影响小微商户收款的问题,央行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做好客户引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