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来榜家园首页 > 生活资讯 

关于依法打击破坏选举行为坚决维护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的通告

 

关于依法打击破坏选举行为

坚决维护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严厉打击拉票贿选和其他破坏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岳西县委岳西县人民政府关干高质量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换届选举结束,中共岳西县纪委机关、中共岳西县委组织部、中共岳西县委政法委、岳西县人民法院、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岳西县公安局、岳西县民政局将严厉打击以下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选举人、候选人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职责的。

二、采取避会抵制、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串联煽动、造谣惑众,或者在选举现场抢夺、打砸、损毁票箱、撕毁选票等,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

三、采用伪造身份证、选民证、选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或者虚假委托投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方式破坏选举的。

四、组织、雇佣、教唆社会闲散人员等进入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现场辱骂、围攻选举人、候选人或者工作人员,以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干扰、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

五、在选举过程中,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或者妨碍选举人、候选人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六、向选举人赠送现金、购物卡、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礼品、实物或通过发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进行拉票的。

七、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水电费、电话费、线上购物平台代付或者其他费用进行拉票的。

八、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或者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

九、换届选举结束后,向选举人发放礼品、举办答谢宴、庆功宴等活动的: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或自有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的。

十、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让其在选举中进行通风报信、帮助游说等违纪、舞弊活动的:对选举人、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十一、以明示、暗示、威胁等手段强制选举人选谁、不选谁或不参加选举的;以提供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名义,诱导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或阻止为他人投票的;利用宗族派性矛盾搞小团体、小圈子,诱导、唆使选举人改变选举意志的;以送钱送物、威逼利诱、给予某种利益等方式,鼓动其他竞选人退出选举的。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通过电话、书信、传单、网络、张贴字报等方式进行散布,破坏他人名誉的。

十三、在选举过程中,组织、教唆、煸动、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以及集体访、越级访拒不推选代表,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及采取堵大门、打横幅、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十四、其他破坏选举或者存在拉票贿选的行为。

对查证属实的拉票贿选和其他破坏选举行为人,我们将依法严厉处理。是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或破坏选举行为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或破坏选举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接受拉票贿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处理: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并对举报人保密。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来榜新闻早班车   魅力老区   生活信息  生活资讯

猜你喜欢

微信扫描关注来榜家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