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黑色。 于 2014-12-9 10:53 编辑 《长毛》
题记:世态炎凉,人情若冰。谨以此文记念早已离开的某人。
没有人知道长毛到底叫什么,也没有人记得清楚长毛是哪一天来的,又到底是哪里人。人们只知道某一天镇上忽然多了个陌生的中年男子,衣衫褴褛,捡饭为生。没人愿意搭理他,在人们的眼里,长毛就是孬子,一个长发披肩,胡子拉碴的孬子。
长毛很少说话,终日在街头游荡。 手上常年握着一支竹棍,棍子的顶端系着一块红布,红布在风中招摇。长毛就那样拿着,像个随时准备战斗的勇士。长毛很爱惜自己的红旗,那是他引以为傲的家当。街头香纸店的老板逗他说,长毛,小心别人偷了你的旗。长毛一脸严肃,旗在人在,旗亡人亡。有次我路过街上,见长毛蹲在河边洗那块红布,洗衣粉都没有,依然煞有介事的反复搓洗着,然后将布晾在旁边的石头上,长毛顺势坐下,在裤腿上擦了擦潮湿的手,右手伸到怀里摸了半天,掏出一支邹巴巴的香烟,点着火,慢悠悠的吸了一口,缓缓的吐了个烟圈。扭头盯着红布,嘴里念念有词,或许是在许愿,又或许在吟诗,谁晓得呢!
除了游荡,长毛呆得最多便是十字路前的水泥桥上。桥旁有卖水果的小贩,放着红歌的算命先生,有谈恋爱的男女,也有等车的行人。长毛依在桥栏边,打量着来往的人们。红旗就靠在一旁,迎风飘扬。长毛似乎很喜欢车,每逢有车驶过,他总是行注目礼般的,直到车辆消失不见。爱车爱美女是所有男人的通病,长毛也不例外。若是有年轻的姑娘从身旁路过,长毛都直勾勾的盯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让姑娘们浑身不自在。所以姑娘们见到长毛都远远避让,生怕占了晦气。某天一位女生从对面路过。长毛嘿嘿傻笑。他摸了摸下巴,忽然吟起诗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这么一句再也没有了下文。然后他又莫名的点了点头,像是对姑娘美貌的称赞,又仿佛是自我欣赏。旁边突然有人说:长毛,那个字不念“浩”念“好”。听到这话,长毛猛的一抬头看着那人说,读书时老师就是这么教的,说了老刘也不懂,老刘淡然一笑,不再吱声,提着豆腐径自走开。看着老刘的背影,长毛笑了,摇了一下红旗,像个打了胜仗的将军。他只认识老刘,却不知道老刘退休前是也名中学语文教师。
时间久了,人们都知道街上有长毛这么号人物,因为每逢到了吃饭的时间,他就扛着他的红旗在商铺门口转悠,看看那家有倒出的饭,有坏了扔了的水果。若是遇见了,如获至宝。从来没有顾及别人的眼光。也许对于长毛这样的人来说,“顾及”一词早就失去了意义。可也奇怪,他虽是乞丐,却从不开口要饭。我以为他是这个群体里的另类,竟然有这般尊严。然而我错了。某天中午长毛没有捡到剩饭剩菜,耷拉着脑袋,经过水果摊的时候,看着诱人的苹果。长毛想都没有想,就抢了一个咬了一口。我想他大约是饿坏了。老板破口大骂,捡起一块小石头像长毛扔去,长毛一动不动,像个做错事的孩子,红着脸,苹果咬了一口,紧紧的攥在手里。老板越骂越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位大姐倒是性情中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说: 他是孬子,何必呢,一个苹果也值不了几个钱,旁边的人交头接耳,指指点点。大姐掏出五块钱递给老板,说: 算我买了。然后转身安慰长毛说:没事了。长毛看了那位大姐一眼后又低下头,没说一句话,缓缓的走开了。老板也自觉过分,尴尬的赔笑,算了,算了。人们慢慢散开,秋日的阳光温暖又刺眼。
后来的我很少见到长毛在街上转悠,除了出来捡捡饭,捡捡烟头,多半时间都是窝在“家”里。长毛的家就住在桥底下,一张脏兮兮的席子,一个夸张的编织袋装着不为人知的酸楚。席子的内侧摆着许多瓶瓶罐罐,破旧的衣物堆积成的枕头就搁在一旁。我想长毛曾经大约也是个爱美之人。因为席子的四周拉起了一条草绳,草绳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塑料袋,长毛就那样在自己的小窝里,悠闲的度过了一日又一日,没有朋友,似乎也没有亲人。不知道是从那天起,长毛忽然有了朋友。他的朋友有个奇怪的名字:孬子。我听长毛是这样叫的,其实孬子只是一只狗,一只不知道从哪来的野狗。镇上的人都讨厌猫狗,而长毛却很喜欢他的这位新朋友。时常在河边给孬子梳洗,就像他洗红旗一样的认真。那狗似乎特别听话,长毛走到哪它跟到哪,在街上溜达的时候,像对认识了多年的老友。于是长毛重新回到了桥上,同时出现的除了那面红旗,还多了只喜欢蹲着的野狗。日复一日。孬子和红旗成了长毛生活的全部。
有了孬子的陪伴,长毛似乎心情好了许多,人也精神了不少。他还是喜欢坐在桥边的水泥蹲上,一手握着红旗,一手摸着孬子。他也还是像以前一样看着来往的车辆,看着路过的姑娘,只是很少瞎逛。遇上一些好心的人偶尔给他支烟,他不再那么无动于衷,总投以感激的目光。天越来越冷,长毛依旧穿着那件,破得不能再破的中山装,即便是夏天,他也不嫌热,我想这大约是长毛觉得穿起来,唯一一件体面的衣裳。见他单薄,饭店的老板娘给了长毛一些衣物,说是老板穿小了,长毛乐呵呵的说,老板会发大财的。老板娘笑了,长毛也跟着笑了。但长毛也有心情糟糕的时候,一天我从长毛身边经过,他的“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望着远远驶来的一辆奔驰,满脸敬重,嘴里念着三个字,呀!乡长。小车扬长而过,积水溅起,飞扬跋扈的扑到长毛身上,长毛对着小车消失的方向愣了两秒,然后一跺脚,“呸”的一声往地上吐了口痰,皱着眉头,恶狠狠的骂道:妈拉个逼。这次,我笑了,而长毛却没有注意到。
不知不觉, 冬天来了,小镇的冬天没有一点生机,路上的行人少了许多,长毛在桥头来回奔跑,歇斯底里的吼叫着,含糊不清。我不知道他说什么,我问香火店的老板,老板告诉我,有两个年轻人用绳子把长毛的狗套住,骑着摩托拖走了。长毛拿着红旗,大喊着追了一百多米,旗都摔断了。老板抬头看了一眼天,说:这下雪的天吃狗肉,再暖壶小酒,那叫一个爽。我没有回答,这次我终于听清了长毛反复叫喊的那句话:一高一矮,两个人。我也注意到了长毛的红旗,旗杆拦腰而断,躺在地上,再也不能迎风飘扬。长毛还在哭喊,还在奔跑着,雪越下越大,很快我看不清长毛,也看不清他的旗。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长毛,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长毛依旧杳无音讯。小镇还是小镇。桥上还是车来车往,水果摊的生意淡了许多,饭店里意外的宾客满座。人们慢慢的忘记了长毛,有人说他家人找到了他,把他接回去了,也有人说冻死在隔壁的小镇,其实没有人真正知道他去了哪里,就像当初不知道他从哪来的一样。我想长毛也许真的是去了一个很幸福的地方,那里有他的红旗,也有他的孬子!